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

KUSO招牌違法

蘋果日報報導

創意招牌觸法!雲林斗六太平老街一家米糕業者,為提高民眾注意,在門口設置一面警告交通標誌,寫上「慢」、「下車吃米糕」(圖),但警方表示,交通標誌樣式為國際通用,業者不該拿來宣傳使用。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長吳光宸表示,已勸導業者拆除,如繼續懸掛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。文.圖╱李政遠

來源:蘋果日報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